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3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皖府法领〔2017〕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芜市发〔2017〕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强化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情况,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以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情况。
考核指标主要依据2017年市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设置,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分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10%)。
被考核单位对照本考核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分(30%)。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
(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60%)。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考核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由市领导小组采取适当形式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2.市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附件1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计1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备注 |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5分) |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0分) | 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 3分 | 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审批或者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的,每件次扣2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备案的,每件次扣2分;未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扣5分 |
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 4分 |
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 3分 |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5分) | 年底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 5分 |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分) | 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 (4分) | 重大事项决策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4分 | 重大事项决策前未按要求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每件次扣2分;重大事项决策前未按要求风险评估的,每件次扣2分;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每件次扣2分;没有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的,扣2分;没有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扣2分 |
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4分) | 对可能给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 | 4分 |
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6分) |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县区政府及部门全覆盖 | 2分 |
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做到应审尽审 | 4分 |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4分) | 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区政府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 2分 |
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 2分 |
健全行政决策专家咨询(2分) | 加强政府智库建设,各县区政府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 2分 |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2分) |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5分) | 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 3分 | 不符合法定条件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每人次扣1分;未建立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机制的,扣2分;未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扣2分;未开展个案执法监督的,扣2分;本地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违法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1分;未组织开展案卷评查的,扣1分;未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扣2分 |
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 | 2分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9分) | 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 | 2分 |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审核流程,建立审核目录清单,按照目录清单进行审核,推行执法规范化 | 2分 |
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 2分 |
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以及裁量幅度适当 | 2分 |
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 1分 |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8分) | 依据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 2分 |
深化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构建具有芜湖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 2分 |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协同完善网格化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平台服务功能,构建闭环运行的城市治理体系 | 4分 |
四、强化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工作(15分) | 加强招商引资合同的报备录入(5分) | 健全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机制,安排相对专门的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 3分 | 未安排相对专门的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扣3分;招商引资合同录入内容不及时、不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未对非正常履行合同进行一季度一反馈的,每件次扣1分;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督办函、意见书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次扣1分;未建立合同台账制度的,扣2分 |
对新签订的合同如实、按规定报备,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合同录入内容完整规范 | 2分 |
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的跟踪、反馈(8分) | 合同录入信息系统后,及时、如实地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对非正常履行合同在信息系统中一季度一反馈项目实时进展情况 | 4分 |
按规定对《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督办函》、《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意见书》及时进行回复,加强履约监管;按规定制发《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意见书》、《招商引资合同评估报告》 | 4分 |
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监管档案管理工作(2分) | 建立合同台账制度,要求“一合同一档案",将合同文本、合同履约情况记录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制发的《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意见书》等在履约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一并归档管理。 | 2分 |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8分) |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4分) | 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 1分 | 重大决策出台前未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扣1分;未及时向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的,扣1分;未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渠道的,扣1分;未建立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的,扣1分;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每件次扣1分 |
及时向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有关情况 | 1分 |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1分 |
认真办理群众来访,积极推行网络问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 | 1分 |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4分) |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 1分 |
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 2分 |
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的应诉工作 | 1分 |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8分) |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分) |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 2分 | 行政复议申请应受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次扣1分;行政复议决定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每件次扣1分;未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每件次扣1分 |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6分) |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应受尽收 | 2分 |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2分 |
主动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 | 2分 |
七、加强组织领导(12分) |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6分) | 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 1分 | 没有设置法制工作机构或没有配备专门法制工作人员的,扣1分;未制定本地《芜湖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具体落实方案的,扣2分;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的扣2分;本年度未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扣1分;举办或组织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少于2期的,扣1分;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的,扣2分;未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并被采用的,每少于1条扣0.5分 |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法制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 | 1分 |
制定本地《芜湖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具体落实方案 | 2分 |
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 | 2分 |
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6分) | 全年至少举办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或组织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 2分 |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 1分 |
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 | 1分 |
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并被采用的,全年报送不少于12条 | 2分 |
说明:以上各项扣分以每小项分值为限,扣完为止;未备注的考核项目,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该项一律不得分。
附件2
市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计1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备注 |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5分) |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0分) | 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 3分 | 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审批或者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的,每件次扣2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备案的,每件次扣2分;未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扣5分 |
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 4分 |
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 3分 |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5分) | 年底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 5分 |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2分) | 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4分) | 重大事项决策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4分 | 重大事项决策前未按要求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每件次扣2分;重大事项决策前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的,每件次扣1分;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每件次扣2分;没有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的,扣2分 |
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2分) | 对可能给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 | 2分 |
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10分) | 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 | 4分 |
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做到应审尽审 | 6分 |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6分) | 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 2分 |
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 4分 |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7分) |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5分) | 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 3分 | 不符合法定条件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每人次扣1分;未建立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扣2分;未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扣4分;未开展个案执法监督的,扣4分;本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违法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1分;未组织开展案卷评查的,扣4分 |
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 | 2分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2分) | 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 | 4分 |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审核流程,建立审核目录清单,按照目录清单进行审核,推行执法规范化 | 4分 |
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 4分 |
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以及裁量幅度适当 | 6分 |
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 4分 |
四、强化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工作(8分) | 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合同的报备、履行(8分) | 以市政府部门、机构名义签订的1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按照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市政府部门、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 4分 | 以市政府部门、机构名义签订的合同,未按照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每件次扣1分;以市政府部门、机构名义签订的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的,每件次扣1分;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未按照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每件次扣1分;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的,每件次扣1分 |
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1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承担合同履行职责的市政府部门、机构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承担合同履行职责的市政府部门、机构积极推进合同履行 | 4分 |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0分) |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5分) | 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 | 1分 | 未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每件次扣1分;未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渠道的,扣1分;未建立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的,扣2分;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每件次扣1分 |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2分 |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推行网络问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 | 2分 |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5分) |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 2分 |
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 2分 |
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的应诉工作 | 1分 |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8分) |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8分) |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应受尽收 | 2分 | 行政复议申请应受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次扣1分;行政复议决定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每件次扣1分;未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每件次扣1分 |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4分 |
主动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 | 2分 |
七、加强组织领导(10分) |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4分) |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法制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 | 2分 | 没有明确承担法制工作人员的,扣1分;未制定本部门《芜湖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具体落实方案的,扣2分;本年度未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或未组织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少于2期的,扣1分;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的,扣2分;未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并被采用的,每少于1条扣0.5分 |
制定本部门《芜湖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具体落实方案 | 2分 |
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6分) | 全年至少举办一次法治专题培训班或组织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 2分 |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 1分 |
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 | 1分 |
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并被采用的,每年不少于6篇 | 2分 |
说明:以上各项扣分以每小项分值为限,扣完为止;未备注的考核项目,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该项一律不得分。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芜湖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印发